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巨贪局长为何不敢买房2009-5-31 9:06:00

 一面是通过灯饰工程等项目大肆收受贿赂的“灯泡贪官”,另一面是貌似清廉没钱买房的“租房局长”。将这两者集于一身的就是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原局长冉崇华。冉崇华日前因在灯具购销、发包工程等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,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。据了解,冉崇华在担任黔江区建委主任和重庆市照明管理局局长期间,利用职权受贿288万元,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直接经济损失560万元。(新华社报道)

 

看完这则新闻,真的为冉局长感觉到可惜,如果他不从政的话,真的可以做一名超级演员。在民众面前,冉大人真的是太会演戏了,其瞒天过海的障眼法,不知道蒙骗了多少群众。相信在案发之前,冉局长一定在人们群众眼里是一名好官,尤其清廉方面无与伦比。确实,人家辛辛苦苦为人民服务,当过建委主任,也当过照明管理局局长,这么大领导,如今却依然租房子住,这可能吗?

 

然而冉局长就创造了奇迹,局长一家从来就没有买过房,一直居住在租来的房子里。多么清廉的好官啊,在再苦不能苦领导的社会里,冉局长就是廉洁奉公的好模范啊。不难想象,凭借“租房”这块金字招牌,冉局长不仅赢得了人们群众的掌声,更是在官场上如鱼得水,官运亨通。最重要的是,“租房”也成为掩盖其贪污受贿的最好遮羞布。按照通常的思维逻辑,买不起房的人怎么可能贪污。

 

不得不佩服冉局长是一个心理大师,他明白在房价高涨的年代,房屋代表着财富和地位。而对于自己,虽然贵为局长,但凭借局长的那点“阳光工资”,是买不起大房子、好房子的,所以虽然自己口袋有数百万的“灰色收入。”但是冉局长就是要比别人要多想一步,如果自己正大光明的去买别墅和高档公寓住,那么等于向世人宣告:“我有权,就有钱,你们快来查我吧。”这不等于是自投罗网吗?

 

为了保护自己,冉局长选择了委屈家人,让他们跟着自己一直租房子住,试图利用“买不起房”来掩盖自己大量受贿的事实。在冉局长看来,这是高招,但是终究纸包不住火,东窗事发,租房子也是白搭,也许如今的冉局长在牢中一定后悔的肠子都青了:早知此结局,不如当初买套大房子,能多享受一天就多享受一天。哎,这世界上可惜没有后悔药可卖啊!

 

冉局长不幸案发,只能说明冉局长是个倒霉蛋,或者找的靠山不够硬,相信还有不少比冉局长隐藏的更深的贪官,他们伪装的更好,装的比冉局长更穷,只要不暴露,他们就可以继续接受贿赂,继续以权谋私,置人民利益于不顾。所以对于这样的贪官,只能采取严打深查的办法,把他们的不法行为暴露在阳光之下,但是被抓的究竟能有几个呢?

 

在这里我们还要感谢冉局长,因为局长大人的亲生经历告诉了我们两个事实:一是中国的房价实在太高了,高到连一个局长靠正常收入是买不起房的。大家想一想,如果局长认为自己的收入能买得起房,他为什么不敢去买房让自己的家人生活的幸福一些呢?如果一个家庭3~6年的收入就能买得起房子,那么冉局长何必担心买房被人怀疑贪污呢?

 

二是告诉我们,凡是那些有房、尤其是有多套高价商品房的官员,是不是有些问题要向老百姓交代呢?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否该尽早执行?申报明细里是否要包括住房?不买房的冉局长都被查出来贪污腐败了,那么那些有别墅的官员是否也该查查呢?这其中涉及愿不愿查或敢不敢查。

 

冉局长就是一片小小的红叶,让我们看到了整个社会的“秋天”。从租房局长贪污的小事件中,我们生存的这个社会,值得反思的东西太多太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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